《榆林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榆林市人民政府 | 作者:大镁 | 发布时间: 104天前 | 275 次浏览 | 分享到:

1月9日,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相关制度开始执行。 《榆林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规定:兰炭(金属镁)企业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全部实施“一票制”管控。企业内设的分厂或相关车间在在作业前将需办理的票证和现场管控措施等资料提交安全管理机构,由安全管理机构现场核实签字后提请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和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特级动火作业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