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握“工业粮食”饭碗!发达国家如何提高关键矿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于我国又有何启示?(一)
来源:前沿材料 | 作者:大镁 | 发布时间: 439天前 | 561 次浏览 | 分享到:

摘要:近年来,为保障关键矿产资源的安全供应,西方发达国家根据国际形势变化不断完善关键矿产资源保障的制度,不断完善关键矿产资源评价指标体系,不断调整优化关键矿产资源战略和关键矿产清单,不断调整优化关键矿产资源战略储备,持续推动关键矿产资源的技术创新,积极开展资源外交,推动关键矿产资源来源的多元化。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提高我国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安全保障能力,需要健全完善矿产资源评价与管理体系,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技术攻关和矿产资源产能建设,持续拓展全球矿业合作,提升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矿产资源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保障矿产资源特别是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安全稳定供应事关我国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重点领域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战略性矿产资源是战略性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安全稳定供应事关重大,任务繁重。所谓战略性矿产资源,是指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经济安全全局具有重大长远影响的矿产资源。保障我国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提高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需要分析研究发达国家提高关键矿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的主要做法,合理借鉴其保障关键矿产资源安全稳定供应的成功经验,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我国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制度安排,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体系建设。基于这种考虑,本文从美国、日本和欧盟等西方发达国家维护其关键矿产资源安全稳定供给的政策演进入手,系统归纳并分析其提升关键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的主要做法,全面总结其提升关键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的主要经验;结合我国矿产资源特点,提出改善提升我国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供应保障能力的三点建议。


01、发达国家提高关键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的主要做法

美国(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1、建立并不断完善关键矿产资源保障的制度安排

作为较早提出关键矿产资源保障问题的国家,美国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关于关键矿产资源保障的制度安排和管理体系。早在1939年,美国就颁布了《战略和关键材料储备法》,要求建立战略和关键矿产资源的战略储备制度。1950年颁布《国防生产法》,对关键物资与设施的分配体制和征收权做出了系统谋划。1970年发布《国家采矿和矿产资源法》,对有序开发国内矿产资源,加强资源的循环利用做出了详细规定。1980年颁布《国家材料和矿产资源政策研究与发展法案》,对建立资源供应预警机制,提高矿产资源开发效率做出了顶层设计。1990年颁布《战略和关键矿产资源法》,对研发矿产资源先进开发技术,提高国内供应能力做出了制度设计。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接连颁布《国家战略和关键矿产资源法案》《关于确保关键矿产资源安全和可靠供应的联邦战略》《美国供应链行政命令》等多项法令,要求将关键矿产资源供应的安全审查行动覆盖到全球,大力发展关键矿产资源开发、回收与替代技术,加强与国际关键矿产资源相关的国际贸易合作,降低关键矿产资源供应链的断链风险。


2、不断完善关键矿产资源供应链安全审查与风险评估

美国高度重视关键矿产资源供应链的安全审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强调通过各部门的协同行动来实现对国内关键矿产资源供应链的全面把控。早在1921年,美国就编制了首份“战略和关键矿产资源”官方清单。冷战时期,美国发布了《关键商品进口备忘录》,要求对关键矿产资源的最终产品和中间产品进行审查,监督生产者特别是外国生产者的行动,系统评估关键商品短缺和价格变动对美国国家安全与经济发展的风险。近年来,随着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的延伸,美国政府对关键矿产资源供应链安全愈发重视,关键矿产资源审查与评估的环节不断增多,范围也不断扩大。例如,美国政府2020年颁布的行政命令“解决依赖外国关键矿产资源对国内供应链构成威胁”,拓展了对关键矿产资源供应链的审查环节,直接将原料来源也纳入审查范围。


3、深化全球供应链合作,打造全球关键矿产资源合作“新秩序”

为主导和控制全球关键矿产资源供应,保障关键矿产资源的稳定供应,美国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与世界矿产资源大国进行战略合作,发出美国主导下的各种倡议,或建立美国主导下的各种联盟,打造稳固的矿产资源国际合作体系,不断优化美国关键矿产资源的全球供应链布局。2019年,美国与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合作创立“能源资源治理倡议”(Energy Resource Governance Initiative Toolkit,ERGI)。2021年,美国联合加拿大、澳大利亚发布“关键矿产填图倡议”(Critical Minerals Mapping Initiative,CMMI)。2022年,美国与加拿大、日本等主要伙伴国家建立“矿产资源安全伙伴关系”(Minerals Security Partnership,MSP)。通过上述倡议与联盟,美国力图打造和重构对己有利的全球关键矿产资源合作“新秩序”。

日本(日语:日本国/にっぽんこく、にほんこく,英语:Japan)

1、投资海外矿产资源开发,建立全面的海外资源安全保障体系

由于资源匮乏,日本历来十分重视“资源外交”,积极支持本国企业进行全球资源布局。特别是近年来,日本用经济与技术援助开路,与世界资源大国签订资源购买协议,或直接投资海外矿产资源开发项目,获取权益矿资源。为推动国内能源结构的变革,日本积极打造“石油外交”,从伊朗、伊拉克、沙特等主要产油国大量进口石油。同时,日本政府还为本国企业的矿产资源贸易和投资并购提供财税、金融与贸易保险等多方面的支持,以推动企业积极“走出去”获取和开发海外矿产资源。


2、大力推动矿产资源技术研发,提升矿产资源自给能力

日本高度重视矿产资源与新材料的技术研发,主导组建专门的技术研发与应用团队,研发和推广应用高效矿产资源开发加工和回收利用技术。早在1961年,日本就推出《工矿业技术研究组合法》,鼓励企业成立技术研究组合(技术研究协会),并以财税优惠引导技术研究组合积极参与包括关键矿产资源开发在内的国家重大工程技术项目。1974年,日本制定了第一个长期、全面的技术发展计划——《阳光计划》,将太阳能、地热和氢能技术确定为优先开发技术。1978年,日本出台《月光计划》,提出要研究节能与循环技术。此后,日本政府持续引导能源技术创新,发展能源替代与材料合成技术。2021年,日本颁布第6次能源基本计划,提出要加强对国内矿产冶炼技术的投资,提升冶炼与相关开发技术,促进旧产品的回收再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再生资源。


3、完善关键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制度,建立多方通力合作的储备模式

日本建立并不断完善其关键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制度。1962年颁布《石油基本法》,提出建立石油储备的设想。1975年颁布《石油储备法》,开始建立石油储备制度。1978年,建立国家储备与民间储备并重的石油资源双重储备制度。进入21世纪,为规避资源供应风险,日本推出“第三方储备模式”。此外,日本政府还积极进行镍、铬、钨、钴、锂、锰等稀有金属储备,防范稀有金属供应不稳定的风险。

欧盟(英文:European Union;法文:Union européenne)

1、支持技术创新,鼓励矿产资源的回收与替代

欧盟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资源循环利用,将循环经济作为发展的重点,通过技术创新促进提高资源的二次利用水平,降低资源消耗,加快新型材料研制,缓解矿产资源的对外依赖。2015年,欧盟推出首个循环经济行动计划,要求加快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加强废弃物管理。2018年,欧盟颁布《循环经济一揽子计划》,要求提高资源的二次利用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绿色低碳化。为进一步缓解关键矿产资源需求压力,欧盟2021年启动了关于废弃物处理、先进材料和关键原材料替代的研究和创新行动。


2、加强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的协同行动,挖掘内部矿产资源潜力

为提高资源勘查开发能力进而提高矿产资源的自给水平,欧盟颁布了系列政策,并进行了相关立法。2008年发布《原材料倡议》,鼓励成员国适当放松矿产资源开采限制,提高国内产能并开发替代品,以使稀缺原材料实现“供应多样化”、“减少依赖性”。2020年发布“提升关键原材料弹性:寻求安全可持续的供给之路”报告,决定加大对采矿、提炼和加工技术开发与推广的支持力度,以使欧盟在关键原材料供应上更具弹性和战略自主性。2023年颁布《关键原材料法案》,确定以“战略项目”为核心,继续简化资源开发利用的许可流程,以提高资源开发效率。此外,欧盟还制定关键矿产资源的勘探、提取、精炼和回收的欧洲统一标准,进一步协调区域内关键矿产资源开采与加工行动,减少区域内资源勘探的障碍,挖掘区域内矿产资源潜力。


3、争取国际资源领域话语权,加强多边矿产资源合作

欧盟通过利用资源自由贸易的相关规则,发挥其矿产资源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竞争优势,保障欧盟成员国以“非扭曲”的方式获得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同时,欧盟一直保持与合作伙伴就关键矿产资源和可持续性发展开展对话,包括:参与欧盟—美国—日本关键原材料三边会议,参加联合国关于全球气候改善、环境压力、资源管理,以及矿产资源治理方面的会议,与中国等国家进行双边原材料对话等。为应对俄乌冲突带来的能源供应危机,欧盟积极发展与资源大国的战略合作,与其共同持续地开发矿产资源。


未完待续......